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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四级之后,张子翔绞尽脑汁想出一个借口,请梁则正吃饭。
结果最后梁则正请的他,没再吃垃圾食品,去的是一家小却干净的面馆。
一些小吃或是小面馆里经常会编出一些历史渊源,以证明自己家手艺传承的久远。
张子翔指着墙上发旧的介绍牌,义愤填膺:“错别字连篇,这种东西都往上挂。
现在还都学英语,汉语都说不好还学英语,英语学得写起作文来的地得都分不清,干脆别要中华民族,都去做外国人算了。”
梁则正坐在对面看张子翔,没说话。
他向来很少说话,即使是与张子翔慢慢熟悉起来,依旧话很少。
张子翔就继续:“你看人家台湾多好,难怪瞧不起大陆。
一个五四把老祖宗的东西全都扔丢了,写诗也再不说昨夜星辰昨夜风,全是什么我把日来吞了我把月来吞了我把自己也吞了,吞什么?不如直接说气吞山河。
古代诗词多美,字也美。
我就觉得繁体字最好,简化什么?最后都简化成字母!”
梁则正兴许是觉得张子翔看法简单幼稚,也有可能是看他样子有意思,眼角微微弯了弯。
“各有利弊。”
他又很马克思主义地说,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笔,伸手在桌子上的纸巾盒里抽出来一张餐巾纸,写了鍾和鐘两个字。
张子翔看着他写字。
因为生梁则正的气生了大半个学期,上课时候张子翔从来没抬过头。
后来终于和解了,课也快讲完了。
梁则正本来板书就少,余下这几堂课再没写过板书。
不算上次必胜客里他刷卡签名,这是张子翔第一次看见他写字。
他的字很漂亮。
劲瘦有力,棱角分明,整体微微向右方上扬。
兴许是当老师当的,连笔不严重,简单耐看。
手里的钢笔是旧式的暗尖钢笔,黑色的,金属盖。
张子翔不认识型号,只知道笔画很细。
墨水大概是好墨水,加上笔尖细,写在那张还算光滑的抽纸上洇得并不是很厉害。
墨水的颜色张子翔也没见过。
类似英雄蓝黑,却没有那么紫;要说是骆驼蓝黑,又没有那么灰。
总之是一种说正不正的灰蓝色,带着些绿,渐变色很漂亮。
清清冷冷,像是雨后夜晚的天空。
那时候张子翔顺便看了看梁则正握笔的手。
按比例来说,男性的手一般不会肉很多,很多都是骨节偏大或是指尖扁平,因此指甲无论长短都会显得又厚又硬,很少有真正秀气好看的。
但是梁则正不一样,手指长而匀称,像是竹节或是张子翔小时候想象中喜欢吃小孩的变态巫婆打磨得滑润柔亮,经常拿在手里把玩的小指骨。
张子翔也没注意过女生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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