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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喃喃半晌,却迟迟吐不出一个清晰的汉字。
“你怎么来了?兵荒马乱的,以后只要过了下午四点,千万别再出城!”
倒是中队长李若水,毕竟比她大了几岁,又身为男人,此刻不见半分慌乱。
先笑着向鹅蛋脸和矮个子女孩点点头,然后来到郑若渝面前,将头低下来,笑着询问。
“我……”
闻听此言,郑若渝脸色更红。
猛然抬头看了对方一眼,又迅速将目光落在了自己的脚尖儿上,“我,我来给你送,送毛衣。
天,天马上就冷了,我,我……”
“真的?那我可真要好好谢谢你!”
李若水的脸上,立刻出现了几分惊喜。
伸出手,迅速抓向郑若渝的手包,“快拿出来我看看?你亲手打的么?班上那么多同学,还只有我收到了未婚妻亲手织的毛衣呢!”
“美死你,谁说要做你的未婚妻来着?”
郑若渝抬起头,轻轻给了对方一个白眼。
然而,手却乖乖地将毛衣从包里掏了出来,在李若水的胸前快速比较,“我第一次织,如果不好看,你可不准……”
好像,不光是不好看,而且跟对方的身材差了太多。
肩膀宽度足足差了四分之一,袖子只能勉强能盖住手肘,前襟却根本挡不住肚脐。
“我最近训练强度大,骨架给拉开了一些!”
李若水非常体贴,唯恐未婚妻尴尬,抢先笑着给对方找理由。
“我回去拆了重新织!”
郑若渝却懊恼得眼睛发红,一把将毛衣抢了回来,胡乱团了团,塞进手包,“我,我可真笨,居然,居然连你多高都不知道!”
“没事,真的没事,毛线有弹性,说不定撑一撑就大了!”
李若水哪里肯依,一边笑呵呵地安慰,一边伸手往回抢。
毛衣,女朋友亲手织的!
怎么忍心随笔毁掉?要知道,军士训练团一期生四百人,二期三期加起来八百人,有女朋友者还不到三分之一。
并且这三分之一里头,最近还有一多半儿的女方家里,给男方下达了最后通牒。
要么退婚,要么退役,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像自家女朋友这般非但不拖后腿,而且亲自送来毛衣的,乃是天底下独一份,傻瓜才不懂得珍惜!
“你,你放手!
小心被人看见了笑话!”
郑若渝是个完美主义者,不愿意自己给未婚夫织的第一件毛衣就变成摆设,坚持要将毛衣“回炉”
。
李若水却坚决不肯,继续笑着补充,“没事儿,真的没事儿。
我喜欢,留着做个纪念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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