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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关键洗碗妖精这个称号也太羞耻了吧,洛夕颖是怎么记得的呀?
“出道新人时期的综艺也考古出来看?”
而且那个节目那么久以前都不一定有翻译,别他说洛夕颖是啃生肉来看的。
“你不会是我的脑残粉吧?”
“我怎么会是脑残粉呢?自己的粉丝怎么能够用“脑残”
这种话来形容呢!”
真的是一点儿也不会说话。
“你的确不是,因为你是披皮黑啊。”
井昇撇撇嘴,“你提十年前的综艺,不是说我是最适合洗碗的人吗?”
“我是按照你的逻辑说的,你不是说专业一点吗?”
其实洛夕颖只是想要逗逗井昇而已。
“林宋威不是自己说要洗的嘛。”
怎么就能轮到我身上?
“我喜欢洗碗。”
林宋威这时候插嘴说到。
其实是心里高兴,因为心中的想法得到了证实,说明自己的眼睛还是挺厉害的。
既然高兴,那么多干点活也没什么所谓。
“你骗谁呢?”
洛夕颖倒是立马反驳他,表情却少有地显露出严肃。
林宋威看着她,因为她突如其来的严肃有些不解:“我怎么就骗你了呀?”
“井昇不提我是没想起来,当年你因为打工洗碗不是都得了主妇湿疹了嘛,差点把手给毁了吧。”
刚开始的时候只有一点儿,后来就是满手的红疙瘩,样子可怕极了。
洛夕颖现在想到当时的场景都觉得难受——那原本是多么好看的一双手啊。
要是她的手成了那个样子,心里没对洗碗产生阴影就不错了,还能喜欢洗碗?
这都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呀。
那时候他一个人在国外留学,打点工是为了给家里面减轻负担,国外看病又贵他也没有去看医生而是在药店自己买药膏涂,手折腾了好久才恢复餐厅后厨的兼职也是没法去了。
洛夕颖和林宋威是大学同学,有很多课是一起上的,有一次上课洛夕颖就坐在他的边上,看见他的手关心地问了一下,那个时候他们还不是特别熟,林宋威估计洛夕颖连他的名字都不一定能记得。
他们真正熟悉起来都要到大三了,当时管理学小组作业他厚着脸皮去找洛夕颖组队,洛夕颖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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