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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不喜欢请跳过。
不过还是劝各位看一下这一篇,毕竟是在某一年风靡网络的文章。
本章也算是君生我未生的原文。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
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
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
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
,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
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
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
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
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
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
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
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
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
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
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
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
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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