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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我拉着林颖陪我去纹身,丫二话没说拎起包就跟我走,还挺仗义的说你纹我也纹,要装逼一起。
结果到了那儿灿灿的说让我先来,看我疼得额头冒汗龇牙咧嘴丫就打退堂鼓了,我白了她一眼,鄙视!
我在锁骨处纹了一串英文,寓意强者生存。
设计师帮我设计得很好,这串英文首尾被两朵长着藤蔓的花包围,在锁骨处妖娆盛放,倒是徒添了几分性感。
我满意的甩给纹身师几百块钱,潇洒的拉着林颖打道回府。
一路上林颖都盯着我的锁骨窝看,时不时伸出淫手摸一摸,啧啧称赞,"
这逼我给一百分!
"
。
我白眼都快翻成死鱼眼了,瞧丫这德性,我大写的无语。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每天三点一线。
除了林颖,我没什么朋友。
大学是个冷漠的地方,同班同学路上见了面微笑点个头就算打过招呼了,客气得像萍水相逢的路人。
忙着准备论文答辩,倒也没心思多想这发生的一切。
好不容易熬过了这一关,又开始四处投放简历找工作,幸运的是,很快就有了回应。
通知我隔天过去面试。
初入职场,碰上面试还是挺紧张的。
对面试出现的各种奇葩问题早就略有耳闻,可没想到的的是,这面试比我想象的要轻松得多,面试官只是问了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就说我可以去上班了。
是一份文秘的工作,薪资不算高,但对于应届毕业生也还说得过去。
第一天上班,我热情的和同事们一一打着招呼。
虽然从来都不是自来熟的人,但为了以后的日子能好过点,表面上的客套还是要的。
说是文秘,倒不如说是端茶倒水的,因为第一周我除了端茶倒水真的什么都没干,闲的有点心慌,时不时拿起手机在微信上和林颖唠嗑两句。
她去了一家杂志社当编辑,这丫平时就喜欢写东西,倒也算是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
就这么混了一个多月,我也渐渐适应了目前的工作。
从刚开始的端茶倒水,慢慢上手文秘的工作,也和办公室沈茜熟了起来。
沈茜是个特别健谈的女孩,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好相处,也很爱开玩笑,我不懂的东西就问她,她也不嫌烦,耐着性子教我。
星期天休假,林颖打电话给我,说晚上一起出去,我问她去哪,她神秘兮兮的说想去泡吧。
我有点惊讶,印象中她好像没这种嗜好,问她怎么突然有这雅兴,丫却说是为了找灵感!
这作风倒是蛮像她的,为了找所谓的灵感,她干了不少匪夷所思的事情。
比如为了写一部恐怖小说拉着我陪她逛一夜的校园,再比如,为了写一部女追男的言情小说大张旗鼓的追学生会主席。
刚开始人家男孩子是百般厌烦,后来在林颖的软磨硬泡下没多久就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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