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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默默穿鞋下了床,这才发现谢庭玉一声不吭地站在屋外。
阿婆一张脸发怒不是、尴尬也不是,她剜了叶青水一眼,拄着拐杖回到了自己屋里。
叶青水瞥了眼谢庭玉,只那么随意地一瞥,那视线就和拉丝的糖似的,黏住了。
男人是刚下工的样子,他虽然流着汗,整个人却给人清爽的感觉。
的确良质地的衬衫贴在腹部,隐约露出一点儿肌肉。
俊秀白皙,沉默的眼睛仿佛珍贵的墨玉,浓眉似剑,眉尾轻扬斜飞入鬓。
他站在这破旧的屋子里,叶青水觉得屋子仿佛都亮了一点儿。
长得这样的好皮相,又有那样善良的品质,搁到现代估计也有很多女孩子愿意为他跳河。
叶清水再一次见到四十年前的谢庭玉,仿佛重新解读了一遍自己当年做下的蠢事。
时光倒流了,少女青涩又笨拙地情愫也仿佛被重新打开一般,酸酸甜甜地浸在心口。
叶青水别过了眼去,笑也不是哭也不是、表情复杂,最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屋子。
谢庭玉皱了皱眉,隐约松了一口气。
他是挺怕这乡下女人的纠缠,就好像昨天晚上冲上来就是彪悍地扒他裤子的举动。
谢庭玉活了二十年都没有见过那样大胆的女人。
在城里,再大胆的姑娘也不过是敢多盯他几眼而已。
……
叶青水在自留地里摘菜的时候,后知后觉地才琢磨过来谢庭玉那冷淡的眼神。
她回忆起了当年的一点事,那时候才刚刚新婚,她高兴得不得了,每天晚上都琢磨着和谢庭玉亲热。
不过谢庭玉瞧不上她,拒绝了几次之后,他在临时搭的简陋小床上屈就了一年。
年少的荒唐无知,搁在这会儿就像公开处刑一样。
叶青水想到这里,她的脸皮子寸寸地热了起来、心里臊得慌,连带着打井水搓洗菜叶的动作,都沉重了几分。
叶青水在洗红薯的时候,隔壁家的王婶凑了过来,挤眉弄眼地说:“水丫不得了啊,嫁给谢知青今后你的福气可享不完了……”
王婶的笑很快隐没于她的笑纹里,现在整大队的人都怀疑谢知青是被叶青水赖上的,否则凭谢知青那首都来的气派,能看得上叶青水这个不体面的泥腿子?虽然这泥腿子也勉强算是这十里八乡的一朵花。
但谢知青还能没见识过好姑娘吗?听她上中学的二娃说,首都的女人又白又高,气派得很,思想也很进步,指不定连主席的面都见过、算是见过大世面了。
叶青水这种野丫头又算得上什么呢?
叶青水眼神变得平静,她挽起脸颊边掉落的碎发,和王婶说道:“享不享福的还不敢说,不过咱家今晚没有啥好菜好肉招待您了,咱只吃红薯。”
王婶当然不屑于吃红薯,她不信谢知青这个大宝藏没有割肉回来。
毕竟才新婚几天就开始顿顿吃红薯饭,也不是谢知青能干的事。
但叶青水没有邀请她,王婶也没厚着脸皮去蹭吃。
叶青水洗好菜走到柴房,她看见了碗里装着的肥瘦均匀的五花肉。
她只联想到了出手阔绰的谢庭玉同志。
叶家穷得就差瓦缝漏风了,哪里舍得买肉吃。
以前她心底爱慕谢庭玉的时候,谢庭玉送过她一块肉,差点让叶青水高兴疯了。
一块肉,那是能让人嫉妒疯了的存在。
他的一块肉,买下她的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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