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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萨斯简单几句话,说的我热血沸腾,恨不得立马提剑冲杀几回,方才能冷却全身热血。
“陛下,接下来的就交给我了!”
一声大吼,我冲向了一个正在嗷嗷叫的女性行尸。
这个女性行尸有五十来岁,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一张老脸满是皱纹,而如今,除了皱纹,她的脸上还布满了凹坑,肉皮外翻,浓疮遍布。
她肥胖臃肿的身体上穿着一条亚麻色长裙,腰间系着一条满是污垢的花围裙,手中还拿着一把生了锈的菜刀。
看模样,这个中年妇女是在做饭时感染瘟疫,化为行尸。
或许,她以前还是一个和蔼可亲、热情大方的中年大妈。
然而,她此时只是一具没有思想,只知道杀戮的行尸走肉。
我一个箭步逼近对方,腐朽的身体爆发出超乎想象的能量,我能感觉到十指紧扣剑柄的坚硬,也能感觉到体内翻腾的气死。
“吼!”
一声冲天战吼,我扬起了双臂,在对方还没挥刀之时,一剑斩向她的头颅。
剑过头飞,钢铁阔剑切割过血肉之躯的感觉还历历在目,可我已经没时间怀念,因为在我的右边来了一个手持长剑的骷髅战士。
对于骷髅我是又羡慕又嫉妒,他们那一身拉风至极的造型让我口水四溅。
就比如说眼前来的这个骷髅战士,他一身血肉早已荡然无存,完全暴漏在空气中的骨骼光滑黑亮,再搭配上一身厚重的战甲,看上去既威武又铁血。
不像我似得,一身烂肉、浓疮满身,偶然还有一些小蛆蛆崭露头角,炫耀着它们的存在。
“哼!
竟然敢抢我的风头,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提剑冲了上去,我要将这个“可恶”
的骷髅砍成一堆骨头渣子。
砰!
我和骷髅战士对拼一剑,手中传来的力道让我差点握不住双手阔剑。
“好大的力量啊,果然不是普通人都能杀死的无脑行尸所能比肩的。”
心里暗暗想着,我加快了脚下的移动速度,不能和这个骷髅战士对拼力量了。
可是,随之而来的攻击却让我差点跌了个跟头,骷髅战士的速度竟然不必我差,每当我转到一个方位时,他都会以极快的速度转身,并且对我发出凌厉至极的攻击。
几乎,我没有还手之力,只能在他疾风骤雨的攻击下摇摇欲坠。
对方的长剑再一次向我劈来,我眼中露出了绝望。
之前的一剑就已经令我使劲了力量,现在正是旧力已去新力未生之时,几乎不能再次抬起手中的阔剑,而他的这一剑却直指我的心口。
虽然心脏早已失去了功能,可是我坚信,骷髅战士绝不会仅仅刺穿我的心脏,因为他也知道这对一具行尸来说无关紧要,更大的可能是他会用这一剑将我的胸腹打碎,甚至是脊骨。
“出师未捷身先死吗?”
我认命了,等待死亡的到来。
砰!
一声巨响出现在我耳边,紧接着我便看到了一把充满魔力的大剑,它挡开了离我胸口仅有几公分的长剑。
“日风,你果真是一个菜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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